我睁着漆黑的眼,望着漆黑的夜,做着漆黑的梦,发出漆黑的呼喊……
卡夫卡一生恋爱多次,但未结婚,他不想由于婚姻结束自己孤独的生活。

1.
加缪 鼠疫

经过好多年,他这个临时性的工作一直没有改变,这期间生活开销却大幅上涨。格朗的工资虽有几次一般性的增加,可是小得可怜。他在里厄面前也曾吐过怨言,但似乎谁也没有理会这件事。格朗的古怪之处,或者至少可以说他的特点之一就在这里。他本来可以提出要求,即使不给他应享的权利——该享什么权利他也没有把握——至少也应履行过去许下的诺言。但是当初雇佣他的领导已死了多年,而他本人却又回忆不起以前的诺言到底是怎样讲的,归根结底,还是约瑟夫·格朗缺乏适当的言词。

要锻炼自己言词的能力,说出来。不说话的人永远不会快乐,尤其是想说而说不出的人。

这本书触动我最多的是 交朋友的欲望,就这样简单单纯地交朋友。有朋友的日子多快乐。君子之交淡如水那种。

朋友不刻意放大快乐的情感。

正像塔鲁所说的那样,他是输了。但是他,里厄,他又赢得了什么呢?他懂得了鼠疫,懂得了友情,但现在鼠疫和友情对他说来已成为回忆中的事了;他现在也懂得了柔情,但总有一天,柔情也将成为一种回忆。是的,他只不过是赢了这些东西。一个人能在鼠疫和生活的赌博中所赢得的全部东西,就是知识和记忆。可能这就是塔鲁所说的“赢了”的含义!不过,要是只懂得些东西,回忆些东西,但却得不到所希望的东西,这样活着就叫做“赢了”的话,那么这种日子该是多么不好过啊!大概塔鲁就是这样生活过来的,而且他体会到,一种没有幻想的生活是空虚的。一个人没有希望,心境就不会得到安宁。

2.

一个暑假过去了,卡夫卡、加缪、茨威格都变成了尘埃。

毛姆 人生的枷锁

可是菲利普在这两年里,自我意识变得十分强烈。一般来说,婴儿意识不到自己的躯体有异于周围物体,乃是自身的一部分。;他要弄脚趾,就像耍弄身边的拨浪鼓一样,并不觉得这些脚趾是属于他自身的。只是通过日积月累的疼痛感觉,他才逐渐理解到自己肉体的存在。而对个人来说,他也非得经历这类切肤之痛,才逐渐意识到自我的存在;不过这里也有不同的地方:

尽管我们每个人都同样感觉到自己的躯体是个独立而完整的肌体,但并非所有的人都同样感觉到自己是以独立而完整的个性存在于世的。

大多数人随着青春期的到来,会产生一种落落寡合的感觉,但是这种感觉并不总是发展到明显地同他人格格不入的程度。

只有像蜂群里的蜜蜂那样很少感觉到自身存在的人,才是生活的幸运儿,因为他们最有可能获得幸福:

他们群集群起,融成一片,而他们的生活乐趣之所以成为生活乐趣,就在于他们是同游同行,欢乐与共的。

真是这样的话,事情可能就简单了。

到了这一阶段,我们注意到,没有几个人是很少感觉到自身存在而和集体打成一片的那种人。

我们的问题在于,能时常感觉到自身的存在,却找不到安身之处。我们的自我的存在没有立足之地,或者说没有完整的立足之地。

因此,迷茫,迷失自我,惴惴不安。

我们确实生活在这种不安的状态中,像船荡行在大海的波浪上,我们的四周都是水,因此即便一直在朝一个方向前进,也没有明确的方向感;我们前进的方式是荡行,所以进度十分缓慢,甚至不能在短时间内确定是否在前进。

我们一直在颠簸摇晃之中腻烦,感觉自己的精力被四散到各处,从没有全神集中完成一个成就的快感。我们的内心在呐喊,狂寻一个具体实在的成就,是大是小都没关系,但始终没有机会,现在明白,连吃苦也是需要一个平台的。

我没有停,一直在颠簸。停是绝对不能停的。我只是有些怕,万一有一天连这颠簸的权利都没有了,或者这么颠簸了一辈子,到最后忘了:你只是一直在颠簸而已。

想的有点太远了,呵呵。三年,两年,半年,等等呗。

讲述一个孩子和宗教的故事,就不是单纯的信徒和信教的问题。因为我们小时候心里也有一个宗教。

他害怕在众目睽睽之下暴露自己一瘸一拐的步态。然而,临到最后一刻,他突然觉得自己完全可以带着欢愉的心情来承受这种屈辱。于是,菲利普瘸着腿,一步一步走向圣坛,他的身影在大教堂气势巍然的拱顶下,显得那么渺小,那么微不足道,他有意识地将自己的残疾作为一份祭品,奉献给怜爱他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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